转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聘专项目和杰出青年聘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9浏览次数:417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聘请

外籍教师和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外〔20136

各有关高校:
2013年省教育厅将在省属高校继续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聘请外专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国际科技合作聘请外专重点项目
  立项目的:满足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合作科研的需求。
  立项思路:引导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逐步由以语言教学为主转向以专业教学与科研为主,并与团队建设和自主创新科技平台构建紧密结合起来。
  资助范围: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符合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优先资助合作科研类项目,特别是国家、我省急需和空白领域的研究项目。优先资助聘专人数多、效益好的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适当向苏北高校项目倾斜。
  立项条件:申报人必须有省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下列聘专项目不予立项:①未立项的研究项目;②立项过期的研究项目;③内容不明确的研究项目;④一般性项目;⑤营利性质项目;⑥聘专申请人非研究项目主持人的项目。
  资助标准: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
  (二)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
  立项目的:满足高校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以加强青年教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国际视野的需求。
  立项思路:引导高校通过加强青年教师和国外文教专家的学术联系,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接触专业国际前沿的机会,为学校发展培养储备厚实的人才资源。
  申报条件:申报人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职称,有校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所聘请外国专家必须来自申请人所从事专业领域或紧密关联的专业领域,聘请时间不超过3个月。
  资助标准: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各校要根据项目资助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开展多个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聘专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名外籍专家,同一外国专家接受资助不得超过2次。坚持对拟聘专家和学者的标准要求,着重核实拟聘专家和学者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应当依托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鉴别和沟通工作。要充分发掘专家学者的作用和能力,保障项目实施取得应有的成效。要合理预期专家来苏工作的学术目标和成果,精心制订拟聘专家的工作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校要主动跟踪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问题。要合理规划和使用外专经费,既要保障学校日常聘请外专外教的基本需求,同时要结合学校的发展战略,有重点、有计划地申报。
  各校要将项目成果收集工作纳入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认真完成项目的年度报告和结项报告,并将成果运用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项目执行过程中,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委托有关机构宣传和推广项目成果,促进经验交流,进一步发挥聘专工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贡献度。
  三、其他事项
  各校要根据“突出重点,保证急需”的原则,认真制订2013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并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可从我厅网站(http://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目下载。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于425日前报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和各校汇总表电子文档(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engx@ec.js.edu.cn)。联系人:郑兴,电话:025-83335333
  附件:

1. 国际科技合作聘专重点项目申请表

        2. 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专项目申请表

3. 国际科技合作聘专重点项目各校申报汇总表

4. 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专项目各校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