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浏览次数: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选拔简章》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司教师的国际化视野推动我司人才战略的实施,现就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3.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派出要求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②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③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④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⑤正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⑥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⑦获其他资助公费或自费出国,研修学习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半年以下的,回校工作不满两年者;半年以上(含半年)、一年以下的,回校工作不满三年者;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回校工作不满五年者。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年龄等其他条件

、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请申请人于2014年1月5-15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2014年1月16-18日将申请表及附件(一式两份)交至团队科,申请表及附件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申报,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汇总表交至团队科(仙林校区行政北楼303)。

 

 

 

联 系 人:丁夏夏

联系电话:8586 66976

人事处

2013-10-24

 

附件1-2014年选拔简章.doc

附件2-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doc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4-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申请人).doc

附件5-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附件6-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