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浏览次数:115

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我司清明节放假3天。45日(星期六、清明节)、46日(星期日)、47日(星期一)休息。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员工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