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7浏览次数:72

 

教育部2014年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通知和具体要求(见附件),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有以下三个要点:

1、本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但需要分配网络申报的账号和密码,故请需要申请的老师请于73之前将申报意向(申报人姓名、申报奖种、申报项目名称)反馈至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电子版至科研管理科邮箱;

2、成果登记:

凡拟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首先必须要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同时需将成果登记费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划转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登记录入工作结束后,导出文件(***.zip形式)发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邮箱kyglk@njupt.edu.cn。请务必于2014814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3、网络申报:

1) 首先,由科技处登录 “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77以后开放),根据反馈的申报意向信息分配相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2) 获得每个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后,请申请人以本项目对应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推荐书和扫描的附件材料,确认后提交;

3)待科技处审核完成并推荐后,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打印推荐书详本及附件并装订成册。并请于2014825上午1000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送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仙林行政南楼331室)。

    特别提醒: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请仔细核对申报资料后再确认提交,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可通过“取消推荐”和“取消提交”后,对材料进行修改。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杨维荣  emailkyglk@njupt.edu.cn

电话:85866915   13951628379

科技处

201462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我部决定今年8月下旬开始进行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1.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除我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部推荐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高校的审查、推荐,并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的主管部门处盖章。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请各校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

  3. 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荐。

四、推荐时间

  1.各推荐单位可于20147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824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4828报送至我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五、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含直报项目),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我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 刘爽、李兵、杨明(奖励)、王超(登记)

  联系电话: (010)6251467962510157625146966251465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邮政编码: 100080

  网 址: www.cutech.edu.cn

  开户名称: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 137011516010007132

  用 途: 2014年教奖评审费

原文链接:http://kjc.njupt.edu.cn/new1/page.jsp?key=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