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26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我司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5月1日至5月3日(星期五至星期日)放假调休,共3天。

  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外出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安全,员工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董事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