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153

各学院、部门:

南京市社科成果评奖办公室近期组织南京市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1.成果形式:

1)公开出版发行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志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学术性工具书等。

丛书类成果,可以单本申报参评;多人论文集或同一作者的系列论文,只能以单篇申报参评。

2)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社科成果。内部成果要有单位证明。

2.成果研究内容:

1)我司教师参与由南京市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南京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市社科咨询课题、区委、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单位委托的课题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2)以南京市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3.已获得国家级和部、省级(含副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如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文学艺术奖等),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外文成果要有中译本,本人签字确认中、外文内容一致。

5.不属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不能申报参评。

二、申报材料的填报与提交

1.申报成果按哲学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经济(经济学和管理学)、法学、社会(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教育文化(教育学、文化学、体育学、艺术学)、语文(语言学、文学)、历史、社科普及(限定为公开出版的图书且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报道、受众反响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除外)等八个评审组分类填报。

2.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成后的《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成果原件1

2)还可提交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申报表》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一般不予认可)。

三、奖项设置及其他

本次南京市社科成果评奖设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另设优秀奖50项。评奖结果将在《南京日报》或南京社科网站上进行公布。

评奖委员会对获一、二等奖的成果原件存档不退,其余的申报成果原件可从申报点领回。

请各有关单位于5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平台与成果管理科(行政北楼416室),机关及其他部门可直接由本人提交。

《申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skc@njupt.edu.cn(以“学院+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为邮件题名)。

     联系人:刘元芹,电话:025-85866920